人民網南寧6月29日電(龐革平、譚凱興)日前,廣西融安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組織部、監察局聯合下發通知,出台《融安縣幹部職工操辦及參與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對全縣幹部職工操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進行明文規定,嚴格控制操辦規模和標準,結婚喜宴雙方最多請26桌(每桌10人)。這是該縣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反對“四風”,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具體體現。
  規定指出,婚喪事宜是指幹部職工以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名義操辦的婚慶、喪葬事宜。
  其他喜慶事宜是指幹部職工以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名義操辦的生日(祝壽)、滿月、喬遷、升學、參軍等事宜;親戚以外人員參加幹部職工操辦的婚喪事宜,饋贈、封送的禮金或同等價值禮品每人次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
  規定明確,除喪事外,未經申報辦理的宴請一律視為違規操辦,幹部職工操辦婚事及其他喜慶事宜實行事前申報、事後報告制度;操辦喪事實行事後報告制度,操辦婚事及其他喜慶事宜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履行申報手續,一般幹部職工操辦的,由操辦人填寫《一般幹部職工操辦喜慶事宜申報表》,經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審批後辦理;領導幹部(指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不含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下同)操辦的,由操辦人填寫《領導幹部操辦喜慶事宜申報表》,經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署意見並報縣紀委審批後辦理,送縣委組織部備案。
  規定中要求,幹部職工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嚴格遵守“五個嚴禁”,即嚴禁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講排場、比闊氣、奢侈浪費,搞封建迷信活動;嚴禁分批次、多地點辦理,收禮與辦酒分離,或採取事前預請、事後續請、分別宴請、化整為零的方式變相擴大宴請規模;嚴禁直接或變相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者與行使職權有關或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參加婚喪喜慶事宜;嚴禁利用公款、公車、公物或占用其他公共資源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嚴禁藉機斂財或超標準收受禮金、禮品或違規收受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
  規定中還明確了舉報辦法,鼓勵新聞媒體、社會輿論和廣大幹部群眾對各級各單位幹部職工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進行監督。舉報點設在縣紀委信訪室,舉報電話:12388、8136292,舉報郵箱:gxlzrajw@126.com。對舉報人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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