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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調解達成農民工獲賠26萬元。圖為調解超市。
  中新網龍岩12月23日電 (張金川鐘旖)福建省龍岩市有個“調解超市”很是新奇,雖叫超市,但它賣的不是琳琅滿目的商品,而是免費、快捷、高效、便民的調解服務。自2009年6月成立以來,它已成功化解了近五千件糾紛,這一在全國法院系統首創的“司法品牌”成績斐然。
  近年來,龍岩市新羅區法院一直強調以“多元調解促和諧、執行曝光樹權威、文化建設強素質”為工作主線,努力打好“調解超市”、“執行立體威懾”和“紅土正義先鋒”等法院文化“司法品牌”,積極探索創新,成為閩西司法戰線的一面旗幟。
  當下,距首個“調解超市”成立已過去6年時間,愈發多元的調解網絡基本完善,是為“司法”與“柔情”的結合機制探出新方向。
  “調解案件前,總有當事人想約我們單獨見面聊聊。”新羅區法院的特邀調解員郭秀生說,“調解結束後,也有人送來購物卡甚至現金,但都被我們拒絕了。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不僅是我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的基本素質,更是一名調解員、司法工作者的基本誠信。”
  52歲的郭秀生大姐,本是新羅區江山鄉的一名普通農家大嬸,2010年4月開始受邀擔任新羅區法院調解員。她自此迷上了這份工作,為了更好調解矛盾,一有空就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調解知識。
  據統計,自她加入調解員隊伍起,她已成功調處各類糾紛達1975件,得到許多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共收到錦旗、感謝信等多達30餘件,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我們調解員會自覺迴避有親戚朋友的案件以保證公平,假如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認為我們有偏袒的嫌疑也可以隨時提出換人調解。”新羅區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劉勇明欣慰地說,“至今還沒有人認為我們的調解員偏袒不公,提出換人的要求。”
  不但嚴格規範自己,這個“金牌調解員”領航的調解員團隊還說服當事人誠信做人、做事。新羅區居民小民(化名)因為找親戚朋友和信用社借款162萬被騙而找到了“調解超市”,屢次被催債心灰意冷的他甚至準備跳樓一了百了。
  郭大姐和她的同事們瞭解到情況後,一邊安撫小民,一邊對他曉之以理。
  “我告訴他,借錢還錢天經地義,別人問你要錢也是應該的,你作為一個男人,一個父親更應該堂正、誠信。”郭大姐回憶起當時的情景,“我瞭解到他有多餘的房子,就建議他賣掉換一些錢來還債,剩下的部分靠自己勤勞工作來償還。”
  “調解超市”又召集小民的債權人座談,說明瞭小民被騙的情況,並讓小民表述自己願意賣掉房產努力工作還債的決心。在郭大姐和其他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小民最終獲取了諒解。
  “是郭大姐和‘調解超市’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一定不辜負你們的熱情無私幫助,努力賺錢儘量爭取早日償還欠款。”如今逢年過節,小民都會發來感恩的短信,向郭大姐表示感謝。
  調解過程中特邀調解員通過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和方式去解決糾紛,讓雙方當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溫暖和人性化服務是調解的最佳良方。
  現法院特邀的82名調解員,來自社會各行各業,他們當中有律師、人民陪審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專家。不同聲音的共同參與不斷完善著多元調解平臺建設,篩選他們的條件卻又如此簡單質朴,他們都是“具有公心、熱心、耐心且具有較強調解能力的守法公民。”
  老百姓的口碑有了,金杯銀杯紛至沓來。
  2013年9月,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調解超市”被中央國家機關統戰(群工)部授予“群眾工作典型案例”。在此之前,新羅區法院首設的“調解超市”已獲70多項省級以上表彰,並得到有關領導的充分肯定。
  省時、便捷是新羅區法院設立“調解超市”的初衷。市民遇到糾紛,只要到“超市”登記一下,就有相關專業人士、調解員幫助調解,省去請律師、排日期開庭等程序。
  在調解超市訴前調解的案件,一律不收取任何費用,達成協議需要法院強制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司法確認,充分體現保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特性,也節約了司法資源。
  如今,“調解超市”已經成為柔性司法、大調解體系、群眾工作等領域的亮點品牌。新羅區法院院長餘福明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為適應形勢發展,新羅區法院在不斷積極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的新機制。(完)  (原標題:全國首個“調解超市”司法與柔情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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